根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德清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变更董事长的信息披露如下:
2021年11月4日,本行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经审议通过,选举潘建妹同志为本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本行于2021年12月1日向中国银保监会湖州监管分局报送《关于潘建妹同志任职资格情况的报告》(德湖银〔2021〕406号)。
以上内容,根据监管规定特向股东及社会各界做出信息披露。
浙江德清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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