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清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长的信息披露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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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德清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变更董事长的信息披露如下: 2021年11月4日,本行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经审议通过,选举潘建妹同志为本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本行于2021年12月1日向中国银保监会湖州监管分局报送《关于潘建妹同志任职资格情况的报告》(德湖银〔2021〕406号)。 以上内容,根据监管规定特向股东及社会各界做出信息披露。 浙江德清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